手机版网站


微信公众号


   
企联动态
广西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
来源:本网站 | 作者:梁麒 | 发布时间 :2022-02-16 | 84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广西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

 广西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

广西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
 
20221月修订)

 

“广西优秀企业家”(含“广西十佳企业家”)评选和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,评选活动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在企业家自愿评选的前提下,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、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市、各行业、各种所有制企业任职满三年以上的董事长、董事会(局)主席、首席执行官、总裁、总经理等职务的主要领导,或驻桂企业自治区级分支机构的主要领导。
二、广西优秀企业家条件
  (一)爱国敬业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广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有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,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、企业利益、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。在任期间带领企业奋力拼搏、力争一流,企业经营业绩突出,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区本行业前列,实现质量更好、效益更高、竞争力更强的发展。
  (二)创新为要。坚持创新驱动,推动企业的组织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市场创新,探索形成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,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。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,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。
 (三)诚信守法。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,德才兼备,以信立业,依法治企,主动抵制违法行为。在任期间,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,所领导的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、环保、质量事故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,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。
 (四)履责担当。重视企业人文关怀,关心关爱员工,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,致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;热心公益慈善事业,积极投身产业扶贫,促进共同富裕。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,着力践行绿色低碳发展,助力做好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各项工作业绩突出
 (五)国际视野。提高把握国际规则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,在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,带领企业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,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中取得突出成效。
 (六)广西十佳企业家在广西优秀企业家中择优产生。
三、推荐办法
各市企联、各全区性行业协会,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本市、本行业的优秀企业家,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未参加各市企联、各全区性行业协会的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(以下简称广西企联)理事单位,由广西企联会员工作部负责推荐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初审
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、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进行初审, 经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督管理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意见后,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,提出候选人名单,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。
(二)终审
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,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终审。终审采用差额评选,评出年度广西优秀企业家、广西十佳企业家表彰人选。
(三)公示
表彰人选在广西企联网上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由会长办公会组织复核,名单如有调整,需补充公示。
(四)表彰
印发表彰决定,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公告宣传,在当年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 

 

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