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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优秀企业评选办法
来源:本网站 | 作者: | 发布时间 :2022-02-16 | 47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广西优秀企业评选办法

 广西优秀企业评选办法

广西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

20221月修订)

 

“广西优秀企业”(含“广西十佳企业”)评选和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,评选活动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在企业自愿参加评选的前提下,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,成立三年以上,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市、各行业、各种所有制企业,或驻桂企业自治区级分支机构。
二、广西优秀企业条件
(一)诚信守法。企业自觉依法合规经营,坚持公平竞争。重信守诺,弘扬诚信理念、诚信文化,践行契约精神,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、环保、质量事故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,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。
(二)经营业绩突出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区本行业前列,实现质量更好、效益更高、竞争力更强的发展,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。
(三)具有持续创新能力。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,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,在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模式创新、服务创新、市场创新、产品创新、工艺创新、融合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。
(四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,致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,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。努力稳定就业岗位,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热心公益慈善事业,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。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,助力做好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各项工作业绩突出
(五)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。企业不断提高把握国际规则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,在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,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,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效。
(六)广西十佳企业在广西优秀企业中择优产生。
三、推荐办法
各市企联、各全区性行业协会,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本市、本行业的优秀企业,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未参加各市企联、各全区性行业协会的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(以下简称广西企联)理事单位,由广西企联会员工作部负责推荐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初审
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、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进行初审, 经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督管理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意见后,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,提出候选名单,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。
(二)终审
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,对候选名单进行终审。终审采用差额评选,评出年度广西优秀企业、广西十佳企业表彰名单。
(三)公示
表彰名单在广西企联网上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由会长办公会组织复核,名单如有调整,需补充公示。
(四)表彰

   印发表彰决定,在自治区主要媒体公告宣传,在当年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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